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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首部基础性养老服务法规 构建三级养老服务体系

  • 发布时间:2026-01-31 17:14:49  来源:互联网  访问:
  • 北京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《北京市养老服务条例》。该条例旨在构建分级分类、普惠可及、覆盖城乡、持续发展的养老服务体系,为首都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。

    截至2024年底,北京市60岁及以上常住老年人达514万人,占常住总人口的23.5%,高出全国平均水平1.5个百分点。其中60岁及以上户籍人口447.5万人,占户籍总人口的31.1%,80岁及以上高龄老年人达66.1万人。预计未来十年每年老年人口占比将增加约1个百分点,到“十六五”初期占比将超过30%,进入重度老龄化社会。随着人口老龄化进程加速,高龄、失能失智老年人照护需求持续增长。《条例》的出台是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关键举措,也是系统总结北京实践经验、破解养老服务供给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的必然要求。

    《条例》紧扣《北京市养老服务专项规划(2021年—2035年)》要求,在全国率先通过立法形式将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固化,加强养老服务统筹规划。针对养老服务网络不完善、专业化、普惠性养老服务供给不足的问题,《条例》提出建立健全区养老服务指导中心、街道(乡镇)养老服务中心、社区养老服务驿站三级养老服务网络。区级养老服务指导中心承担统筹协调、行业指导等职能;街道(乡镇)区域养老服务中心提供全日托养、日间照料等综合服务,并整合引导社区养老服务机构、相关专业服务机构或依托餐饮企业等,为老年人提供居家照护、助餐助浴、探访关爱等上门服务和短期替代照护、技能培训等支持性服务;社区(村)养老服务驿站作为养老服务中心的延伸网点,发挥链接家庭与社会服务的作用,及时收集和转介服务需求,开展便民服务,打造“一刻钟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圈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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